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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绿色低碳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日期:2024-3-2  |  点击量:218

关于开展首批“河北省绿色低碳示范单位”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和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加快打造全省绿色低碳发展样板,强化绿色低碳示范单位的标杆引领,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给全省绿色产业发展提供实践支撑,河北省绿色产业协会(以下简称“河北绿协”)决定在全省开展“河北省绿色低碳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企事业、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所列内容,结合单位实际进行对标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绿色低碳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
2.建立完善的环境、能源、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各项制度健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对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思路、计划和措施,建立了实施绿色低碳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及奖励机制;
4.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并取得一定成绩,可有效促进全社会整体发展的绿色低碳转型;
5.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未在经营异常目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三、申报材料
1.填报《河北省绿色低碳示范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件1);
2.单位法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基本情况介绍、近三年经营情况以及在绿色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四、管理规定
(一)“河北省绿色低碳示范单位”的认定、监督和管理由河北绿协负责,每三年复核一次,实行动态化管理。
(二)已获“河北省绿色低碳示范单位”的单位可在产品包装、说明书、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业务函件、互联网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的“河北省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字样。
(三)已获“河北省绿色低碳示范单位”的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河北绿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对约谈、责令整改直至取消荣誉的处罚。
(四)已获“河北省绿色低碳示范单位”认定的单位,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等情况时,应在30日内向河北绿协提出变更申请。河北绿协核定后,将及时予以备案和向社会公示。
五、审定程序
河北绿协成立品牌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品牌办”),负责监督管理申报工作,协调处理认定工作。
(一)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初审:河北绿协品牌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复审:河北绿协组织专家对初审结果进行进行综合审定,择优推选入选单位名单。
(四)公示:通过河北省绿色产业网和“绿色燕赵”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入围单位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五)发布:河北绿协正式发文通报,颁发牌匾、证书,协调有关权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六、申报要求
(一)认定工作原则上在河北绿协会员单位之间进行,以单位自愿申报为原则,认定工作不收任何费用;
(二)申报资料需按要求准备齐全,按A4纸尺寸标准统一装订,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资料须真实、有效、合法。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河北省绿色低碳示范单位”认定。
七、时间安排
本通知可登录河北省绿色产业网(www.hblvxie.com)或“绿色燕赵”微信平台查看下载。申报单位可随时将纸质版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上报至河北绿协品牌办,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制定邮箱(438109081@qq.com)。
即日开始申报,截至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612199391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雅清街21号
附件:1.《河北省绿色低碳示范单位申报表》
https://kdocs.cn/l/cuneJyte8CKX?f=301
[文件]首批“河北省绿色低碳示范单位”认定工作通知(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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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单位自身情况介绍框架要
   
                                                                                                                                         河北省绿色产业协会
                                                                                                                                            2024年2月28日


附件2

申报单位自身情况介绍框架要求

(注: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要依据以下内容尽量提供。以非企业为主体申报的,可参照相关内容视情提供。)

一、经营效益

(一)销售总额:企业近3年销售总额、绿色产值等相关数据的证明材料。

(二)利润总额:企业近3年利润总额和趋势、品牌贡献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行业排名:行业或相关行业排名、市场份额;产品与技术国际水平、品牌的国际市场业绩的证明材料。

(四)企业纳税:主体企业的纳税总额、近3年所申报的绿色产品纳税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绿色生产

(一)主营产品:产品设计安装生态设计要求,产品材料减少有害物质使用,产品安全性符合国家标准;产品采用绿色包装,实施资源回收利用;产品满足低碳要求,利用核算核查结果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改善的证明材料。

(二)基础设施:建筑材料与建筑结构符合绿色国家标准,最大限度地节材、节能、节水、节地、无害化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人工照明符合GB50034,分级设计,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通用设备符合产业准入要求,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危废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的证明材料。

(三)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满足国家质量管理标准要求;制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与能源管理体系、服务流程体系的证明材料。

(四)资源投入:能源投入合理,优化用能结构,利用余热余压;资源投入符合标准,水耗本行业取水定额要求;采购制定并实施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准则的证明材料。

(五)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工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水体污染物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或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固体污染物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绿色组织引领

(一)领导关注:高层领导重视绿色品牌建设,主导绿色品牌建设的相关工作,统筹、指导并亲自推进绿色品牌战略制定和实施过程;高层领导成为行业绿色品牌建设的标杆人物,重视生态关怀和绿色品牌的可持续发展,在行业起到绿色品牌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表率作用;高层领导勇于承担品牌高质量发展的责任,在绿色、品牌相关组织中担任职务或参与支持性活动的证明材料。

(二)品牌组织:在企业高层设置品牌委员会、品牌战略发展部或品牌发展中心,通过高层例会进行品牌决策;构建与市场部平行关系的品牌管理部门;市场部等相关部门下设品牌运营小组,安排品牌专员等职能岗位,具体执行品牌要素建设、品牌传播和品牌监测等事宜的证明材料。

(三)绿色品牌人才:培养或外聘具有品牌管理经验、具有品牌工程师职称的专门人才;品牌组织内包含具有绿色相关专业背景、或已有绿色品牌建设经历的专门人才;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针对品牌岗位人才进行绿色环保培训,按不同层次、不同需求开展绿色知识内部培训的证明材料。

四、绿色文化建设

(一)绿色发展历史:品牌绿色生产或绿色服务历史比较悠久;有文本资料或专栏(如公司时间轴)记录企业的绿色发展历程;绿色发展历史被管理者和员工所了解的证明材料。

(二)绿色品牌文化: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特色,绿色要素成为重要组成部分;完成绿色品牌文化管理制度、工具和方法;持续进行绿色文化和知识宣贯,定期更新绿色发展宣传栏、海报、标语或阅读角的证明材料。

(三)绿色公益组织与活动:企业的公益组织或基金会含绿色可持续发展要素;公益组织发展成为独立的子品牌;主动举办或者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的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公益活动得到员工广泛参与并取得良好社会效应的证明材料。

(四)绿色社会责任:有积极且有效的环保行为,建有环境管理体系,企业产品获得绿色认证;将安全生产、清洁生产、节能环保、资源消耗等绿色发展理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每年完成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企业诚信经营,稳定就业,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企业成员参加社会组织以服务社会的证明材料。

五、品牌战略规划

(一)品牌价值:品牌愿景、使命、价值观明确,并体现绿色元素;品牌愿景、使命、价值观得到展示和持续宣贯;品牌愿景、使命、价值观在品牌管理过程中得以实施的证明材料。

(二)品牌战略:品牌战略的制定根据国家绿色发展要求,并与企业发展战略相协调;把绿色发展融入品牌战略规划,独立篇章说明品牌绿色文化建设、降碳行动、环保研发或节能减排规划;自主或第三方完成5年-10年度品牌战略规划文本,含品牌知名度美誉度现状调研、危机预警与处理方案等的证明材料。

(三)品牌运营:形成、总结了品牌战略实施和控制的工具;落实品牌监测、更新、延伸与危机管理处理责任,落实品牌资产管理,实现品牌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每年品牌机构向高层提交品牌管理年度报告的证明材料。

(四)品牌传播:完成品牌形象的CBS手册或视觉识别的CIS手册,体现绿色承诺、行为;按照销售总额确定一定比例的品牌传播预算,开展恒定和节点的绿色品牌专题活动;通过传统媒体(广告、销售促进、公关和人员推广)等方式进行绿色品牌传播;内部媒体开辟 “绿色品牌”专版;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发布绿色元素宣传视频或图文;门户网站、新媒体发布绿色品牌信息内容,评估其传播效果的证明材料。

六、专有资产

(一)创新基础与能力:建立技术评估体系,完善绿色产品创新机制,保持强劲的创新动力;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强化科技创新基础;提高技术水平,从研发设计、制造工艺和产品性能等方面创新和改进,以增强组织的核心竞争力;推进管理模式、经营模式、商业模式创新的证明材料。

(二)商标等知识产权:完成品牌商标注册、适当进行保护性注册;拥有丰富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绿色环保知识产权保护壁垒的证明材料。

(三)标准制定:推行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等能力建设;参与制定或修订国际、国家、地方绿色产品或服务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或政策;形成企业内部品牌管理标准的证明材料。

(四)各类认证与称号:获得各类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奖励和称号;获得绿色或低碳领域相关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奖励、称号和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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